经过1994年分税制改革、1998年以来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基本确立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税体制。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异较大、地方债务风险加剧等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和突显,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不仅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从根本上化解地方财政风险,而且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一、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主要表现及原因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一)财力重心与事权重心逆向移动。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事权下移、财力上移是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权与事权分配格局的一大趋势。1994年前,中央财政本级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30%以下。改革后,这一比例基本稳定在50%以上。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却终始保持在70%以上。财力重心与事权重心逆向移动,导致省以下政府层层向上集中资金,但基本事权却有所下移,较低级次的政府承担较多的事权,财政支出大于收入,事权配置与各级政府财力不相适应。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财力难以满足事权支出需求。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有限的财力与承担的事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地方财力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互制约又互为条件,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了各地财力的不平衡,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均衡地区财力的力度也未充分弥补市场因素形成的差距,从而导致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异较大,特别是在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和就业等方面尤为突出。为弥补财力与事权支出需求日益突出的矛盾,有些地方政府通过征收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摊派、罚款等获取收入;有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则通过各种形式举借债务,这些政府负债,已经成为地方财政风险的主要来源,严重威胁着地方经济的健康长远发展。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三)事权重叠交叉导致财力错位。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上下级间还存在着职责划分不清,事权重叠交叉的现象,导致政府间转移支付责任模糊,在纵向财政各级次之间和横向财政各区域之间所进行的再分配活动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如基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等原本需要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已逐渐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负担,地方政府由于承担了一些不应由地方承担的事务,致使地方政府财力紧张,中央政府不得不直接提供或以补助的方式间接参与部分应当由地方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四)税权高度集中与事权分级管理的矛盾。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1994年分税制改革通过划分税种,使中央和地方分别拥有了自己的税收收入体系,地方税的征管权也基本划分到了省级地方政府,但从实质来看税权高度集中于中央的状况仍未打破。不仅中央税、共享税的税收立法权集中于中央,而且几乎所有地方税收的法规制定权、解释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均由中央制定和颁发。在税种划分中,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且收入较大的税种均为中央税和共享税,地方税数目虽多达2/3,却收入有限。这种高度集中的税权管理模式,与事权分级管理产生矛盾,从一定程度削弱了地方因地制宜、合理配置资源、调控地方经济、组织地方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思路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一)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事权范围。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确定政府事权,不仅有利于保障中央政治集权的需要,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应根据事权与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及其财政能力,以法律或法规形式对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加以明确和规范,特别是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详细划分,尽量减少交叉和重叠,以便明确责任,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率和质量。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着力促进财力与事权相统一,加快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根据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合理划分财力,才能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因此,均衡区域间财力差距,使之与事权划分相匹配,就要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转移支付模式方面,应改变单一纵向转移支付模式透明度低、稳定性不足、随意性较大的弊端,逐步建立以纵向转移支付模式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的转移模式,全方位解决财力不均衡的问题。在转移支付方式方面,根据事权划分,逐步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范围。将税收返还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并逐渐取消,将名目繁多的专项补助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取消专项转移支付中属于地方事权承担的部分,并且充分考虑地方差异,合理制定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额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助于弥补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的财力差异,有效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三)深入开展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基层财力保障机制。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省以下体制改革由各省根据地方财政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采取相应的模式,各省不同的做法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做出了积极的探索。然而,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分税制体制改革目标尚未实现,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和地方财政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全面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改善现行财政体制下,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预算造成的机构重叠、人员臃肿、行政效率低下的局面,形成和完善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减少预算级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基层财力保障水平,加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四)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建立适度集权与适度分权相统一的税权管理体制。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让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税权管理自主权,不仅有利于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有利于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发挥资源配置的最佳效率。因此,应将税权向地方适度分权。在中央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及对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地方税的立法权的基础上,明确地方税主体税种,赋予地方政府对地方主体税种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一定管理权限。允许地方政府在确保中央和地区利益基础上,通过立法程序,并经中央批准,开征新区域性税种。国家只负责制定统一税收条例的地方税种,允许地方政府制定地方税种的实施细则。并且适当提高现行共享税(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的地方分成比例,从而完善地方税收收入体系,保障地方公共服务所需的基本财力。hhU中国国家审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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